錢昌照
1899-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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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昌照(1899年11月2日-1988年10月14日),字乙藜,江蘇常熟人。他長期擔任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的實際負責人之一,歷任副秘書長、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與委員長。資源委員會是1930至1940年代中國電力、鋼鐵、石油、煤炭等重工業的國家主管與經營機構,錢昌照因此成為戰時大後方電廠興建與戰後電業接收改組的核心推手。1949年他留居中國大陸,晚年出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史實
錢昌照1918年畢業於上海浦東中學,1919年赴英國,就讀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並取得碩士學位,1922至1923年在牛津大學從事經濟學研究。歸國後歷任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1928年)、文官處簡任秘書(1929年)、教育部常務次長(1931年)。
1932年11月,國防設計委員會在參謀本部之下於南京成立,錢昌照出任副秘書長,參與戰略資源與工業動員的調查規劃。1935年4月該會改組為資源委員會,錢昌照任副秘書長;全面抗戰爆發後,資源委員會改隸經濟部,職掌重工業與電力等國營事業。抗戰期間,資源委員會參與沿海工礦設備內遷,並在西南、西北後方興辦一批工礦與電力企業;據薛毅的研究,中國的石油、金屬礦冶、鋼鐵、電力、煤炭、機械等行業的絕大部分企業當時都在該會領導之下,至抗戰結束時該會控制近千家大中型企業、員工三十餘萬人。1940年5月,錢昌照升任資源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945年日本投降後,資源委員會主導接收各地日資電力事業。1946年3月,錢昌照以副主任委員身分赴台灣,與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商定電力等工礦事業的合作接辦;同年4月雙方簽訂「台灣工礦事業合作大綱」,5月1日台灣電力公司成立,由資源委員會與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合辦,接收改組原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所屬發電、輸電設施。同月錢昌照升任資源委員會主任委員,同年10月職稱改為委員長,1947年4月辭職。
1949年4月,錢昌照返回上海,與孫越崎等人商定資源委員會所屬廠礦不遷移、留在原地移交。同年9月,他以特邀代表身分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10月移居北平;10月6日被中國國民黨宣布永遠開除黨籍。此後歷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兼中央財經計畫局副局長、第一至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55年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後任其中央副主席;1978年起連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六、七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87年獲推為中華詩詞學會首任會長。1988年10月14日在北京逝世。
當代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將錢昌照定位為愛國民主人士與近代中國工業建設的重要組織者;其回憶錄由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系統整理,1998年由中國文史出版社出版,列入「近代中國工商經濟叢書」。中國國民黨則於1949年10月將其永遠開除黨籍,反映當時中華民國政府方面對其抉擇的否定立場,兩岸對其生涯的敘述長期分歧。
在學術研究上,柯偉林(William C. Kirby)指出,資源委員會所代表的技術官僚經濟計畫傳統,在1949年之後同時延續於中國大陸的計畫經濟體制與台灣的公營事業及經濟規劃體制;錢昌照的生涯常被作為觀察此一跨越1949年之制度延續性的個案。
現存爭議
- 資源委員會統制模式的功過:該會以國家資本統籌電力等重工業,論者或強調其奠定戰時後方與戰後電業的組織與人才基礎,或質疑國家壟斷對民營事業空間的影響,學界對其利弊仍有不同評價。
- 1949年抉擇的定性:一方敘述強調錢昌照與同僚促成資源委員會廠礦完整留存移交,避免設施損毀;另一方敘述則視之為對中華民國政府的背離。本站依語言中立原則,僅以「1949年留居中國大陸」等具體事實並陳兩種評價,不作結論。
- 回憶錄的史料性質:《錢昌照回憶錄》成書於1980年代的文史資料徵集脈絡,涉及作者自身角色與時代背景的記述,使用時須與資源委員會檔案、《資源委員會月刊》等原始文獻互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