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江淮

190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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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江淮(1904–1995),字博光,號仲謀,台中大甲人。他是文獻記載中第一位取得帝國大學電氣科工學士學位的台籍學生,也是台灣電力株式會社第一位台籍電氣技師;戰後歷任台灣電力公司業務處副處長、企畫處長、協理(副總經理),並曾出任台灣省政府建設廳長。其職業生涯橫跨日治與戰後兩個時期,是觀察台籍技術人員在殖民體制與戰後接收過程中處境變化的代表性個案。

史實

朱江淮 1904 年 5 月 4 日生於台中大甲。父親朱麗為清末秀才,1902 年創辦大甲帽蓆株式會社,並曾建請政府籌設后里發電所(國立臺灣圖書館刊物)。朱江淮幼年因家中由后里發電所供電而立志攻讀電氣工程,1920 年赴日求學,1930 年以第一名成績畢業於京都帝國大學電氣工程科(國立臺灣圖書館刊物;聚珍臺灣,皆稱其為第一位取得帝國大學電氣科工學士的台籍青年)。

畢業後經科主任青木柳司引介,會見時任台灣電力株式會社社長松木幹一郎,隨即獲錄用,成為該社錄用的第一位台籍大學畢業生職員。任職期間他曾因台籍員工的薪俸差別待遇一度求去,經青木柳司以圍棋「捨石」為喻勸說後返社任職——此一敘事出自其口述回憶系統,後成為台電機構記憶中反覆引用的典故(《朱江淮回憶錄》;國立臺灣圖書館刊物)。

1930 年代,朱江淮任職營業部門,配合日月潭發電工程完工後的剩餘電力消化,以「增燈增燭」原則推廣用電;1932 年在濁水溪整治後的二林、草屯、溪州等新生地推動鑿井裝設電動抽水機,使灌溉抽水用電普及(國立臺灣圖書館刊物)。1934 年 12 月日月潭第一發電所竣工後,改任新設企畫課,研究電價制度並修訂營業章則。1937 年升技師補,1941 年 4 月升任營業課技師,為該社第一位台籍電氣技師(國立臺灣圖書館刊物;《台電月刊》第 630 期)。

二戰末期,台灣電力設備遭美軍轟炸嚴重毀損。1945 年 11 月,時任營業課長的朱江淮主動與抵台接收電力事業的官員李佛續接洽,同月 19 日獲派為臺灣省電力監理委員會第一位台籍專員,並徵集資深台籍職員開辦國語訓練班以銜接接收期間的語言落差,時人稱其為「活字典」(國立臺灣圖書館刊物)。1946 年 1 月 1 日台灣電力公司成立,出任業務處副處長兼營業課長;當時全島裝置容量約 32 萬瓩僅能發電 3.2 萬瓩,他建請優先修復日月潭發電所 14.35 萬瓩機組,再逐步修復各地受損設備(國立臺灣圖書館刊物)。1947 年二二八事件期間曾被指派代理總經理職務,同年 3 月 28 日遭誣告拘押於保安處,翌日獲釋(國立臺灣圖書館刊物)。

1948 年升任企畫處長,1950 年升任協理(副總經理),為國營事業第一位台籍協理;1951 年開辦台電訓練所,1953 年奉派赴美考察電業,返台後推動管理制度與長期負荷預測制度(國立臺灣圖書館刊物;《台電月刊》第 630 期)。1957 年 8 月出任台灣省政府建設廳長;此前他已於 1950 年代參與推動「大甲溪綜合開發計畫」(1955 年促進委員會成立時獲聘顧問),該計畫其後促成德基發電廠於 1973 年 6 月首期發電(國立臺灣圖書館刊物)。1969 年 7 月自台電退休,結束約四十年的電力生涯;退休後曾任台灣肥料公司董事長。1995 年 4 月 13 日病逝於台北。

當代評價

台電機構視角:台電公司內部刊物長期以「台籍第一位電氣工程師」定位朱江淮,並於其逝世二十年時刊出紀念專文(《台電月刊》第 630 期,2015),強調其在戰後接收、電力修復、營業制度建立(現行台電「營業規則」的前身即由其參照株式會社營業章則完成)與人才培訓上的角色。

家族與傳記視角:其子朱瑞墉整理出版《朱江淮回憶錄》(2003)並持續撰寫紀念文章,敘事重心在「捨石」精神——即放棄留日發展、回台為後輩台籍技術人員鋪路的自我定位。此一敘事框架已成為關於朱江淮的多數通俗文獻的基調。

台灣史敘事視角:聚珍臺灣等台灣史普及媒體將其列入歷史紀念日人物,把他放在「台籍專業者在殖民體制差別待遇下的處境」與「戰後技術傳承」兩條脈絡中敘述,視其為台籍工程師世代交替的象徵人物。

現存爭議

「第一位」稱號的精確範圍:文獻中「台籍第一位電氣工程師」一語實際上對應兩個不同事實——1930 年第一位取得帝國大學電氣科工學士的台籍學生,與 1941 年台灣電力株式會社第一位台籍電氣技師(技師為職稱而非學位)。不同文獻使用此稱號時未必區分兩者,引用時宜註明所指。

年壽記載差異:《台電月刊》系統與部分文獻記為享壽 91 歲,聚珍臺灣記為 92 歲,應屬虛歲計算差異;本條目以生卒日期(1904-05-04 至 1995-04-13)為準。

建設廳長任期的銜接:現有公開文獻明確記載 1957 年 8 月出任建設廳長與 1969 年 7 月自台電退休兩個時點,但廳長卸任年份及其後回任台電的職務銜接過程,本次查得之公開文獻未明確記載,待以省政府檔案或回憶錄全文補充。

差別待遇敘事的來源集中度:關於株式會社時期台籍員工薪俸差別待遇與「捨石」典故,主要出自朱江淮口述、其子整理的回憶錄系統及衍生文章,屬單一家族來源脈絡;宜以台灣電力株式會社人事檔案等一手史料交叉驗證後再作制度性論斷。